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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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2日,泸州市泸县司法局召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交流会。全县公证、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16个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分别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做了经验交流发言。泸县司法局局长李生元提出法律服务工作三要:一要提高认识,坚定发展的信心,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二要准确把握基层法律服务的地位和作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三要准确把握基层法律服务社会化、职业化的行业特点,坚持规范化管理的工作要求。
泸县司法局副局长刘锡春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要求法律服务所要坚持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票据、统一做账四个统一,买好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各法律服务所收入的50%充入法律服务所的统筹基金,用于所内人员的保险费用、日常开销、人员奖励等。
参会的人员认为,此次工作交流会,不仅让大家学习了其他法律服务工作单位的亮点,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纷纷表示回到工作岗位后一定不负使命,查漏补缺,严格执行泸县司法局制度的《泸县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履行职责为基层党委、政府服务,为社会群众服务。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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