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关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下月起缴费

旨在整合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类医疗保障的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明年起实施。
昨日,广州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确定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为152元。旨在整合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类医疗保障的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明年起实施。
昨日,广州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确定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为152元。以往按未成年人(在校生)、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以及农村居民4大类分别筹资参保的居民医疗保障,全部统一为152元/年(增城居民122元/年、从化居民91元/年)。从9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全市400多万城乡居民可到医保经办窗口、机构登记参保、缴费。未能及时参保缴费的或将错失明年全年的居民医疗保障。
缴费额度:增城、从化略低于全市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表示,全体城乡居民按统一标准筹资。由于增城、从化农村经济较落后,原个人缴费较低,为顺利整合制度,增城个人缴费设定1年过渡期、从化个人缴费设定2年过渡期。
李程表示,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全市(不含增城、从化)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52元;增城(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122元;从化(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91元。同时,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366元。在缴费筹资标准统一情况下,城乡参保人的医保待遇范围也将统一。
均可享受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同时医保相关项目支付比例、住院起付标准、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年度限额等待遇问题,城乡居民也不再存在差异,完全执行同一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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