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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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仁泰和(北京)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受处罚单位:国仁泰和(北京)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1007室法定代表人姓名:易园翔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2月20日,我局依法对你公司履行监管要求的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你公司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问题。2010年5月11日你公司股东会决议选举王君为执行董事,并于2010年5月13日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王君成为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截止调查日,你公司未向我局提交关于王君担任你公司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申请。上述违法违规事实,有你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部门提供的关于你公司变更法人相关材料复印件、你公司高管情况说明和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你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问题,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我局已于2011年6月1日向你公司送达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京保监告[2011]20号),在规定期限内,你公司未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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