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财政部门全力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买单

备受市民关注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已于6月28日正式启动,无业人员、在校学生、60岁以上低收入老人、城低保人员、农民工家属等人群将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早在年初,黄石市财政部门就对全市居民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测算,并制定出台了《黄石市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和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财政补助9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级财政补助20元、市区财政补助30元;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年龄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财政补助1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级财政补助50元、市区财政补助60元;上述人员中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据统计,黄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人数约21.8万人,其中:18岁以下未成年人16万人,18岁以上非从业城镇居民、失地农民5.8万人。
针对黄石市医保资金缺口大,财政负担压力重的现实,为确保此项政策落到实处,市财政部门千方百计大力筹措资金。一方面,积极向上反映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运行情况,努力争取中央级补助资金96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77万元;另一方面按照测算人数和我市财政补助标准,市区两级财政投入88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528万元,区财政352万元;同时,为了确保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本级财政还安排了80.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我市居民医保的筹备、启动、运行等前期工作。目前市直已有5000余人进行了登记,4320余人进行了个人缴费。黄石市财政安排的第一笔启动资金100万元已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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