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开通掌上服务

自今年起,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从原来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此举将统一缴费工资、社会平均工资等发布步调,从而不必再补缴基数差。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昨日启动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用人单位需在7月20日前完成申报。
市社保中心介绍,在7月20日之前,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向社保经(代)办机构申报;个人存档人员、在各街道(乡镇)社保所缴纳社保费的个人,应向存档机构及各街道(乡镇)社保所申报缴费档次,以免影响正常缴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保缴费工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2014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4年度社保缴费工资。自今年起,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从原来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市社保中心介绍说,职工平均工资是核定用人单位与参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的基数,每年社保缴费工资的上下限需根据社平工资来确定。往年社保缴费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近年来,由于相关统计数据调查、汇总报批流程的调整,社平工资的发布一般都会晚于4月份。新的社平工资发布并启用后,新旧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会产生差额,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对基数差额部分进行补缴,加重了工作量。
社保缴费年度调整后,避免了用人单位重复申报缴费工资,用人单位及参保职工也不会再出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也就不必再进行基数差补缴。www.cpic.com.cn,一个让你生活更便利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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