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出台重大疾病保险规范;六种疾病必保

今天上午,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公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刊登了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疾定义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内容。
在重大疾病保险中,保险期间包含成年人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业务量最大,因此,此次根据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的特点,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若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六种疾病,分别是:0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02急性心肌梗塞、0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0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异体移植术、0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0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对收集到的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再次征求医学专家的意见后,争取在2007年年初形成定稿。
重疾定义和《使用规范》的使用时间将在征求各公司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使用新定义的产品切换工作量很大,目前征求意见稿中的使用时间为不迟于2007年6月1日。 重大疾病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重大疾病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
英国于2006年4月发布的最新版《重大疾病保险最佳操作指引》,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宣传材料中的疾病名称表述提出规范性要求。中国是继英国之后第二个对此进行规范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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