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工作的通知

犬荆窖
1.3K
前言:同时,要做好在调整过程中失业保险金新老发放标准的衔接工作和政策宣传工作。调整失业保险发放标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联系,并于10月26日以书面形式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管理科,联系电话:68865506。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为切实落实有关失业保险政策,使我市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按照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劳社劳资[2007]16号)文件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依据《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2007年10月1日。
二、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标准:市本级、市辖区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为520元/人,医疗补助金月标准为52元/人;巩义市、新密市、荥阳市、新郑市、登封市、中牟县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为440元/人,医疗补助金月标准为44元/人,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
三、2007年10月1日前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需补发的,仍按原标准计发。
四、2007年10月1日前失业人员按照《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已经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按照新的标准补发。
五、失业人员的培训补贴、医疗补助,生育补助等项标准的调整,按结算日时间执行;失业人员丧葬抚恤补助标准的调整,按其死亡时间执行。
六、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通知要求制定调整方案,确保10月底以前按新标准将失业保险金足额发放给失业人员。同时,要做好在调整过程中失业保险金新老发放标准的衔接工作和政策宣传工作。
七、凡因调整发放标准而出现的失业保险金支付困难的,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报告,并妥善解决。调整失业保险发放标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联系,并于10月26日以书面形式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管理科,联系电话:68865506。

- THE END -
字数:810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大力水手
核保友好、有机会享更优费率
80851
超级玛丽13号
同种重疾二次赔、核保宽松
80151
达尔文11号
可选疾病额外赔、癌症/心脑血管
79523
i无忧3.0
大保司、核保宽松
69852
阿基米德
重疾补偿金、大公司品牌
69025
哪吒1号
重疾不分组、恶性肿瘤赔付间隔短
68891
超级玛丽真多次
可选重疾额外赔80%、重疾多次
68741
完美人生7号
女性特定疾病保障、癌症保障好
68542
妈咪保贝爱常在
重疾保额高、恶性肿瘤赔付间隔短
68045
青云卫5号
重疾额外赔60%、少儿特疾赔付
68005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