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再推交通新规、探索非机动车保险快处时间延长

轻微事故的快处快赔也降低了驾驶人的经济成本。从10月1日起,济南市轻微事故快处快赔适用时间将从现在的早晚高峰时间延长到早7点至晚8点。高架路从早7点至晚7点变更为早7点至晚8点。除市区外,各县市区也将根据情况开展快处快赔。
根据济南公安与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快处快赔新办法,保险公司将在特定情况下先行赔付、代位求偿并依法追偿。各大保险公司还将相继推出车险现场APP自助查勘服务,即使不在市区,车主通过APP 只需按要求上传事故照片至保险公司理赔平台,就可以直接得到保险公司的认可和赔付。
快处快赔改为整个白天都可用 范围扩展到区县 从去年1月1日起,《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 施行。2008年开始实施的《济南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自4月1日起正式废止。根据《办法》,在济南市一定范围和时间段内,凡符合快处快赔规定的交通事故(单车车物损失在5000元以下),交警和保险公司理赔员不再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
据济南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洪铭介绍,目前,由于车辆的大幅增加,市区道路原来的早晚高峰时段的特点已经发生较大变化,整个白天全天均已呈现高峰交通流的特点。
在总结2014年实施快处快赔工作以来的经验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政府金融办、山东保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及济南市30家财产保险公司经过多次座谈,达成一致共识,将在市区增设保险理赔服务定责、定损中心,并对《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济公通告〔2014〕1号)中第四条内容进行修改,将“规定区域、规定时段”实行免除交警、保险到现场勘查的时段由原来的地面道路为早晚高峰(7:00—9:00,17:00—19:00)、高架路为7:00—19:00,扩大到规定区域内整个白天(7:00—20:00),并规定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本行政区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规定区域、规定时段。 新办法中快处快赔适用的免出现场勘查规定区域是指济南市凤凰路(含)以西,西绕城高速以东,二环南路(含)以北,二环北路(含)以南的区域。
保险公司可先赔付 拒不配合快处将被曝光 据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郭建中介绍,此次快处快赔新办法,除了适用时间和区域扩大外,还增加了多项新条款。当事人撤离现场后不按约定配合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依法立案处理。因一方当事人逃逸或撤离现场后不按约定配合处理的,受害方的车物损失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先行赔付,办理代位求偿手续,并依法追偿。
此外,对实施骗赔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应当依法处理,记入保险行业不诚信客户黑名单,并由公安交警和保险行业对骗赔案件进行曝光;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从去年1月1日快处快赔实施以来,去年一年只有1人因快处后拒不赔偿被交警部门查处,并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 在昨天公布的济南交警和市保险行业协会合作意见中还规定,交警部门对适用快速处理的事故但拒不配合处理的当事一方及性质恶劣的违法者,严肃依法处理,并通过社会媒体,如“交通进行时”等栏目中给予曝光。 车主通过APP也可获赔 快处快赔也将影响保费 在去年,济南交警曾推出通过微信办理快处快赔的服务。昨天,郭建中表示,新办法将进一步简化快处快赔的手续,并将研究通过APP进行快处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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