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反保险欺诈大监管格局成型

" 7月5日,江苏保监局和长江航运公安局签署《船舶货运保险反欺诈合作备忘录》,标志着江苏反保险欺诈工作“大监管”格局已然成型。 此次签署备忘录后,双方将建立五大合作机制,包括建立船舶货运保险欺诈案件侦办协作机制、船舶货运保险反欺诈交流互训机制、船舶货运保险信息共享机制、船舶货运保险反欺诈宣传工作机制以及日常联络工作机制等,进一步畅通“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渠道,拓宽反欺诈合作领域。 近年来,江苏保监局加强与司法部门执法联动,创造性地建立反保险欺诈工作“大监管”格局。与省公安厅联合成立全国首家反保险欺诈中心,2015年,在全省反欺诈工作站、保险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发现涉嫌保险欺诈案件4.6万件,同比增长14.6%,实现反欺诈减损10.2亿元,同比增长34.2%,配合公安机关打掉20个犯罪团伙。 江苏保监局在全国率先建立反保险欺诈提示制度,指导保险公司在投保书、理赔申请书中增加有关保险欺诈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警示条款。建立分险种提示制度,陆续向行业发布包括车险、船舶险等8个重点险种的欺诈风险预警提示。 指导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以大数据为基础,研发行业反欺诈信息系统,共向行业发布保险欺诈高风险信息2000余条,筛查发现有价值的涉嫌车险诈骗线索数百条,为行业减损2000多万元。指导江苏省保险学会出版发行“远离保险欺诈 共创美好生活”的主题漫画手册,并向公众赠阅1.3万余册。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江苏保险诈骗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同时,以专项整治为手段,不断加大惩治犯罪的震慑力度。江苏保监局在长航公安南京分局、芜湖分局的大力支持下,开展船舶险跨区域反欺诈联合整治行动,配合公安机关成功破获16起保险诈骗犯罪案件,抓获24名犯罪嫌疑人。 江苏保监局局长亓新政对下一步反保险欺诈工作提出了“三个加强”工作目标:一是加强协作,不断深化双方合作领域;二是加强管理,切实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三是加强沟通,全面推进水险反欺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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