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26种大病保越多越好

2006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经完成重大疾病保险行业标准定义征求意见稿,初步完成重疾险26种大病的标准定义,并确定今后的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7至10种“核心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严重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严重烧伤、瘫痪等。那么,是不是在投保的时候,重疾险26种大病保越多越好?首先要明确的是,重大疾病保险并不是任何疾病都保。
因此,在考虑重大疾病保险的时候,不能只看重所保疾病表面上的数量,而是要了解清楚对于自己而言,到底哪些疾病种类是必须要保的,哪些疾病种类是可有可无的。如今健康险市场竞争压力非常大,保险公司在推出产品时难免会迎合消费者。针对消费者“贪多贪全”的心理,很多保险公司纷纷打出“保障全面,所保疾病种类多”的牌子。其实,在保险公司拼命吆喝的增加险种中,很多都不过是“摆设”而已。如慢性肺部疾病、系统性硬化病、脊髓灰质炎、肌营养不良症等等。这些疾病中,很多都是发病率极低的。
比如,系统性硬化病,发病率只有百万分之五。又如肌营养不良症,发病率为三十万分之一,而且多为刚出生的男婴,一般每3500个男婴中有一个会患此病。试想,以百万分之五或三十万分之一的发病率,来标榜可保的疾病之多,对消费者来讲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肌营养不良这类只有初生婴儿才会得的病,对广大投保重大疾病保险的中年人而言,意义不大。所以,我们在选择重大疾病保险的时候,应该根据自己的年龄、需要在重疾险26种大病中进行选择。比如为孩子购买时,最好要选择白血病、细菌性脑脊髓膜炎和再生保障性贫血等儿童高发疾病保障。而女士可考虑购买乳腺癌等女性多发病种的重疾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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