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3月28日至3月31日4天时间,南京各区法院的立案大厅均出现了市民排队立案的“盛况”。立案者说,他们都是听说了一个“传言”才赶来的:“4月1日起所立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保险公司最多只赔5万元了。”六合区法院立案大厅比往常热闹了很多,两个立案窗口前排着长长的队伍。且立案者提交的诉状中,提到的赔偿数额大多在5万元以上,每个案子的被告里都有保险公司的名字。当事者说 担心赔偿金减少抢搭末班车 3月底市民到法院立案大厅,排队提交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立案申请的“盛况”,也在省内其他城市出现。据刘律师介绍,排队立案者中,大部分人的案由都是交通事故赔偿。

3月28日至3月31日4天时间,南京各区法院的立案大厅均出现了市民排队立案的“盛况”。立案者们大都行色匆匆,案由也都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上述4天里,各基层法院所立此类案件的数量,也屡屡创下新纪录:南京六合区法院3月31日一天就新收交通事故赔偿案件38件;南京玄武区法院4天受理的案件数抵得上平时一个月的收案总数。
立案者说,他们都是听说了一个“传言”才赶来的:“4月1日起所立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保险公司最多只赔5万元了。”记者深入采访后得知,“传言”并非空穴来风,并与江苏省高院新近出台的一个规定有关……
立案大厅
肇事者急着告自己
3月31日,星期五。六合区法院立案大厅比往常热闹了很多,两个立案窗口前排着长长的队伍。等待的市民不时看着手表,焦急地看着立案窗口,就盼着前面的人能快一点,而时间能走慢一点。
一位前来立案的市民告诉记者,自己的哥哥前段时间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现在仍在家中休养无法自由活动。
本来是想等哥哥的伤势完全康复,计算出准确的赔偿数额后再来起诉的,但听说4月1日后,交通事故赔偿少了很多对自己很不利,所以请假也要赶快来起诉。
站在旁边的一位市民“呵呵”笑着接话:“你们这些来告人的着急可以理解,我这个等着人家告的,也是急吼吼地拖着人家来立案。”
这位市民说:“我的律师也说了,4月1日以后自己不但要赔钱,而且还可能是自己掏腰包赔偿一部分。我想律师的话总不会错的,赶紧拽着受害人来法院告自己。”
其他一些排队的市民,也纷纷说自己是听到这个“风声”后赶来起诉的:“万一这个说法是真的,早一天立案就能多得赔偿金,谁不着急啊。”
至于这个消息的来源,市民有的说是从自己的委托律师处得知的,有的说是听法院的人说的,但都没有看到“正式的文件”。
据六合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告诉记者,立案人数突然增加是从3月28日开始的,而且越来越多。且立案者提交的诉状中,提到的赔偿数额大多在5万元以上,每个案子的被告里都有
保险公司的名字。但昨天上班后,人数又恢复了正常,全天只立了10件。
当事者说
担心赔偿金减少抢搭末班车
3月底市民到法院立案大厅,排队提交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立案申请的“盛况”,也在省内其他城市出现。
在南京执业的刘律师告诉记者,他刚接手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于3月28日中午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立案,没想到下午上班时间未到,立案大厅等候立案的人已经排成长队,来人还在不断增加。“我从中午开始排队,一直排到法院下午下班都没轮到。”刘律师说,他被迫在张家港住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赶到法院,又排了2个小时才把案子立上。这在他的执业经历中,还是头一回。据刘律师介绍,排队立案者中,大部分人的案由都是交通事故赔偿。刘律师并不隐瞒急着赶在4月1日前立案的原因:以前车辆第三者
责任险的保险数额少则10万元,多则50万元。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只要赔偿数额在此限额内,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都得“乖乖”掏钱。现在不同了,根据“传言”,超出5万元的部分,得按双方的责任大小分担,肇事者自己承担的部分增加不说,伤者获得的赔偿数额也只会减少不会增加。有条件的话,当然要抢搭这个“末班车”喽。(应律师本人要求隐去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