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保险法律法规盘点,一起来了解

保险,这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一个东西,那么这个东西这么的普遍肯定就会有相关的法律来保障。
那么大家都知道在2010年3月的时候就颁布了这个《管理办法(试行)》,这个的颁布,确立了保险集团公司监管制度体系的基础监管规则。
1.首先我们来看看,规定设立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试行)》,保险集团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亿元。投资人需满足股权结构合理、合计控制两家或多家保险公司50%以上的 股权等资质要求。同时,《管理办法(试行)》对投资人已控制的保险公司提出了硬性要求,如至少有一家经营保险业务6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净资产不低 于10亿元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等。
2. 规定两种设立方式
《管理办法(试 行)》明确规定保险集团公司可以采用两种设立方式。一、保险公司的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其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和货币出资设立保险集团公司,但货币出资总额不 得低于保险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30%;二、保险公司转换更名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以货币出资设立保险子公司,原有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依法转移至保 险子公司。
3. 明确经营范围
《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保险集团公司的业务以股权投资及管理为主,可投资保险类企业及商业银行等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非金融类企业及其他非金融类企业。同时,保险集团公司也可进行境外投资,但需受到一定比例限制。
最后大家还要知道,其实在这个《管理办法(试行)》中还规定了保险集团公司公司治理、资本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要求。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