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上调职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

舰恐
1.7K
前言: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调整职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新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支付待遇资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6级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支付待遇资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一次长春市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是在2007年,2004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的一级津贴每月不低于798元,此次增加了572元。各县(市)、双阳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和生活护理费标准。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调整职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新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2010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不低于1370元;二级不低于1294元;三级不低于1218元;四级不低于1142元;五级不低于1065元;六级不低于987元。

2010年1月1日以后发生工伤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支付待遇资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6级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支付待遇资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已由养老基金支付的,继续由养老基金支付。

上一次长春市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是在2007年,2004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的一级津贴每月不低于798元,此次增加了572元。

原标准低于此次调整标准按此标准执行,高于此次调整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同时,生活护理费调整后的月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标准为1269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101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761元。

各县(市)、双阳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和生活护理费标准。

- THE END -
字数:521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达尔文10号超越版
保额高、重疾不分组
89254
超级玛丽13号
同种重疾二次赔、核保宽松
78451
i无忧3.0
大保司、核保宽松
69852
小青龙5号
保障全面、白血病加倍赔
68785
大黄蜂13号(旗舰版)
少儿特疾多次赔、重疾额外赔付高
67541
守卫者7号
重疾多次赔、可选纯重疾保障
67451
大黄蜂12号(焕新版)
少儿特疾多次赔、可选重疾额外赔
65182
青云卫5号
重疾额外赔60%、少儿特疾赔付
63152
小淘气5号
重疾保额高、恶性肿瘤综合保障好
62512
易生守护
核保宽松、最高保额30万
60321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