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随着全国各地平均工资的出炉,多地调整了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伴随着平均工资的上涨,各地社保缴费基数也同步上涨。那么四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变化吗?别急,下面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下。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
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成都市2016年社保养老保险将执行新的缴纳政策,缴费基数最低下调至40%,且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能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的降低,将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参保者的缴费压力。
《贯彻意见》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和个体工商户雇工,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40%计算缴费基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80%、100%四个缴费基数之一,申报本人缴费基数。
基数降低后,企业以及个体缴费比例又是怎样的呢?以2013年的基数为例,2012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8221元/年,省平工资为43110元/年,按照最低档即60%计算,成都市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2156元,医疗等其他保险缴纳基数为1911元。若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以40%标准计算,则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1437元,医疗等其他保险缴纳基数以最低60%计算,仍然为1911元。
四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一般来说,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以2013年的基数为例,缴费基数最低下调至40%后,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1437元。
四川保险费改后 保费最低4.3折
2015年10月22日,保监会推进
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将原先的6个试点地区扩大到18个试点地区。四川就在其中,那四川保险费改后有哪些变化呢?保险责任范围扩大,不出险客户可享受到比7折更优惠的折扣。
保险责任范围扩大 高保低赔被强制调整
纳入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后,商业车险的保险责任范围进一步扩大,之前广为诟病的“高保低赔”问题也在车险改革中从条款中被强制调整了。
所谓的高保低赔,就是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只按比例进行理赔,但是在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保险业内人士透露,改革后的商业
车险保单上将新增一个折旧后的车辆价格。
不仅如此,改革后的商业
车险条款还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比如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新条例也可赔。此外,司机的家人也列入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围;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不出险车主可享更高费率优惠
商业车险改革带来的第二个变化是在
保险费率优惠方面。媒体人了解到,商业车险的改革更加强调风险与费率挂钩,也就是出事故风险越高的车主,要付出的保费就越高,而驾驶习惯好、不怎么出险的车主,就可享受到更优惠的费率。
根据保监会通报的试点情况来看,由于风险与费率实行直接挂钩,先行试点省市的小额案件的报案数量呈现下降趋势。据了解,6~8月,六个试点地区出险频率同比减少了26.5%。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改革后,
车险费率的浮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原来连续三年不出险的车主,最多只能享受到7折的优惠,而经常出事故的车主,他的费率最多上浮到基准水平的1.3倍。而在新的制度里,最低系数为0.6,最高到2倍,在价格上充分体现了奖优惩劣的定价趋势。
“代位求偿”成权利 车主可先行获赔
对于广大的车主来说,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还赋予了一项新的权利,那就是“代位求偿”权。什么是代位求偿呢?简单地说,有一个人欠了你的钱,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你要不回来,如果这时候有个第三方,那么第三方就可先把这笔欠款付给你,然后第三方再去追偿。
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规定,投保车主如遇车祸,如果对方是全责,可对方车主投保额不足或是拒不赔偿,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四川保险费改后,司机家人也在三者险赔付范围内,新增了折旧后车辆价格,连续不出险的客户,可享受到比7折更优惠的折扣,而出险次数多,则保费会上涨,最高2倍。此外,还增加了一个代位求偿的权利。

济宁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
一般情况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以此为依据,2015年度济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623元。
2015年度济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623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3115元,分别比去年提高了240元和1202元。
据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2460元,以此为依据,确定我市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623元,比上年度提高了24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即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3115元,比上一年度提高了1202元。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执行。
和往年一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仍按26%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8%。照此计算,如果企业职工个人按照2623元的月最低缴费基数计算,个人每月应缴纳209.84元养老保险费,比去年多交19.2元(去年每月个人缴纳190.64元)。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执行,按20%的比例缴纳。
虽说2015年度济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别比去年提高了240元和1202元,但是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仍然和往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