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索赔时效

顾确
804
前言: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有权申请索赔,但有规定时效。保险索赔时效,是一种消灭时效,指的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得知保险事故发生后,其索赔权经过一定时间没有行使便依法消灭。规定索赔时效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同时稳定保险经济关系。保险索赔时效期间,自被保险人、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按此规定,财产保险索赔都应当遵守两年的法定时效。事故发生后,车主要及时向保险公司就已确定的损失进行索赔,切勿错过索赔时效。财险公司接到出险通知后,无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均应及时立案。

人寿保险索赔时效需注意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人寿保险,人寿保险理赔的案例也逐渐增加。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进行人寿保险索赔时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保险索赔时效;二是要带全所需的必要单证。

  首先,投保方在索赔时要带全所需的必要单证。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有权申请索赔,但有规定时效。它是指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一定的时间,如果被保险人不申请索赔,则索赔权自行消失。关于时效期,《保险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灭失。最后要熟悉保险公司的电话,有疑问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咨询。

其次,要注意索赔时效。索赔伤残案件时要带的单证有:保险单、伤残鉴定表、有关部门的证明;索赔死亡案件时要带:保险单、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



  保险索赔时效,是一种消灭时效,指的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得知保险事故发生后,其索赔权经过一定时间没有行使便依法消灭。本条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期间为五年,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其索赔时效期间为二年。

  人寿保险指的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其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它具体可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等类型。人寿保险的显著特点是其长期性,其合同期限一般在五年以上,甚至可以长达人的一生。本条所指的“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其包括的范围很广泛,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还包括各类财产保险。只有正确理解了上述概念,才能准确把握您持有的保险合同适用的索赔时效期间为多长。

  投保的目的,就是希望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能办理索赔并得到保障,为什么要规定索赔权超过规定的时间不行使便归于消灭呢?规定索赔时效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同时稳定保险经济关系。被保险人、受益人如不及时行使权利,一方面会使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能得到及时的补偿,影响生产生活的稳定,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如果在经过了漫长的时间后提出索赔,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及损失情况将非常困难,证据的灭失将使保险纠纷无法得到合理公正的解决。此外,我国《民法通则》已为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统一规定了诉讼时效,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索赔权自不应例外。保险索赔时效期间,自被保险人、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民法通则》关于时效中止与中断的规定,在保险索赔时效中同样适用。

  慧择提示: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期间为五年,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其索赔时效期间为二年。发生事故以后,被保险人有权申请索赔,但是一定要注意保险索赔时效,如果不及时进行索赔,索赔权将会自动消失。

车险索赔时效耽误不起

在众多的交通事故中,人车两伤的现象很是普遍,不少车主希望等人伤处理好了以后,在将人与车辆的车损一起理赔。不过若是伤者治疗时间很长,对于车辆理赔的时效是一种耽误,上海闵行区法院最近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08年12月,某物流公司司机阚某驾驶的货车,与曹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后者车上两名乘客受伤、两车损坏。鉴于曹某违规变道、阚某未尽到注意义务,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分别承担事故主、次要责任。阚某所在物流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案后,积极配合救治伤者,协商赔偿事宜,同时修理车辆(2009年2月修理完毕)。在伤者完成治疗并确定医疗费用数额后,物流公司支付了全部赔偿款。但当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已是2012年4月。保险公司对于人伤赔偿部分予以核定理赔,对于车辆损失费却拒绝理赔。
  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于2008年12月,物流公司到2012年才索赔,已过了索赔时效。但物流公司认为,由于伤者治疗周期很长,后续治疗一直在进行,所以对于人伤赔偿数额短时间难以确定,而其在伤者治疗完毕且医疗费用确定后就第一时间索赔,并未过诉讼时效。双方闹上法庭,最终,法院驳回了物流公司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诉请。
  闵行区法院金融庭审判长朱祺表示,《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按此规定,财产保险索赔都应当遵守两年的法定时效。
  据了解,本案是一起多重损失理赔纠纷,牵涉到人伤和车损两种损失,且对应的险种不一。“乘客的人伤要在三者险项下理赔,物流公司货车的维修费则在车损险项下理赔。三者险的索赔是以被保险人实际履行赔偿责任为前提,本案伤者因需要多次治疗和后续治疗,精确的医疗费用短时间内难以确定,所以物流公司只有等到伤者治疗完毕、计算出全部赔偿数额并实际赔偿后,才产生三者险意义上的保险事故,此时可向保险公司索赔,理赔时效应当从物流公司支付全部人伤赔偿金额之日起算,故三者险索赔并没有过时效。但是,车损险的情况截然不同,车损险旨在补偿被保险人车辆的直接损失,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的直接损失就已固定,保险理赔时效从事故发生时开始计算,所以物流公司时隔3年多才索赔,确已过时效。”朱祺分析道。
  虽说在车损险中,2年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但鉴于实践中,还存在保险公司定损环节或车主自行修理,需根据具体情况来把握诉讼时效。“一旦车主向保险公司申请定损,诉讼时效自提出申请时中断,重新开始计算2年。之后,当保险公司出具定损结果时,应视为其同意按定损结果履行理赔义务,此时诉讼时效中断,再重新计算2年。此外,如果车主自行修理,则修理完毕时,其就已确切知道具体损失金额,因此诉讼时效最迟不应超过修理完毕时起的2年。”业内人士补充道。
  慧择提示:值得注意的是,第三者责任险与车损险是独立的不同的保险品种,设置目的与适用的保险条款完全不同,时效起算点差别也很大,理赔时要区别对待。事故发生后,车主要及时向保险公司就已确定的损失进行索赔,切勿错过索赔时效。

财产保险索赔流程介绍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和个人手中拥有的财产越来越多,财产保险也顺着经济发展的东风迅速崛起,尽管购买了财产保险,但很多投保人还是对财产保险索赔流程一无所知。接下来,小编将会为大家分享财产保险索赔流程的具体内容。

  (一)登记立案

  财险公司在接到报案时要详细询问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码、出险日期、出险地点、估计损失等并记录下来,同时请被保险人尽快填报出险通知。财险公司接到出险通知后,无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均应及时立案。并根据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及时复印有关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副本,以便在现场查勘前先了解承保情况,同时要与报案记录内容详细核对,以分清是否属于本保险项下责任。

  (二)单证审核

  被保险人在损失通知后,应该向财险公司提供索赔所必需的各种单证。索赔单证的种类因险种和具体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如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单证有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运输合同、发票、装箱单、磅码单、检验报告、货损货差证明和索赔清单等;如果损失涉及承运人和托运人等第三者的责任,被保险人还应提供向第三者责任方索赔的书面文件;如果损失涉及海难,被保险人应提供海事报告书或海事声明书。又如家庭财产保险的索赔单证有保险单、损失清单、保险公司估价单、消防部门失火证明(火灾事故)、公安部门报案受理单(盗窃事故)、公安部门三个月未破案证明(盗窃事故)、气象部门证明或相关报纸报道信息(自然灾害)等。单证审核的目的是财险公司据此决定是否有必要全面展开理赔工作。单证的审核内容包括:保单是否有效、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索赔人在索赔时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其他相关单证是否有效、损失的财产是否为保险财产、损失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等。在初步确定赔偿责任后,财险公司根据损失通知编号立案,将保单副本与出险通知单核对,为现场勘查做准备。

  (三)现场查勘

  查勘人员在赶赴现场之前,首先要了解保险标的的基本情况,然后根据灾害事故类别,携带必要的查勘工具如相机、皮尺等以及现场查勘记录本、保险单复印件。现场查勘工作的具体内容有:

  (1)了解事故的详细过程。

  (2)确认出险时间、地点以及当时的自然条件、周围环境,必要时绘制现场草图。

  (3)查明出险原因,初步判别是否属于该保单的保险责任,保险事故是否由第三者造成。

  (4)把受损标的的情况与保险单记载的内容相对照,并查阅有关财务账册,以确认受损标的是否为保险标的。

  (5)现场清点残余物资。现场清点往往是确定损失金额的基础,是保险理赔中相当重要的一环。现场清点时要求与被保险人共同清点,清点后双方签字。清点时既要清点受损物资的数量,又要清点未受损物资的数量。对于有些被保险人已经清理过的标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先提供保险标的损失清单,根据损失清单进行现场清点核对,损失清单上应当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6)施救。若风险事故还未结束,应立即督促、协助被保险人及时施救,减少保险财产损失。施救费用应分明细列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现场取证和获得举证资料。查勘人员应尽量拍摄事故现场照片,拍出事故现场全景,并尽可能准确、详细、全面地反映所有受损标的的数量、标记、类型、受损程度,并附上简要文字说明。同时还应督促、协助被保险人尽快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出险证明、事故证明及有关单证。

  (8)聘请专家或公估人。对于专业技术性强、损失原因或损失程度不易判定的案例,或损失额特别大的个案,应及时聘请有关权威部门、专家或公估人进行鉴定,尽可能取得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9)撰写现场查勘报告。现场查勘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起因、经过、结果、损失情况、估损金额等。

  (四)责任认定

  现场查勘结束后,财险公司应根据查勘报告和有关单证,进行责任审核。

  1.明确赔偿责任和范围

  财险公司在对损失清单、各项单证和查勘结果进行认真审查核实,确认各种单证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认为风险事故是属于保险事故的,应明确表示予以赔偿,并进一步确认赔偿的范围,对于未保、漏保或保险期满后未续保的财产损失、灾前残损残次的财产等,财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核定施救等费用

  我国《保险法》第57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所以,财险公司责任审核的内容也扩大到了审核施救费用是否必要、合理。保险人支付的施救、整理、保护费用,应以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为前提,以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为目的,以必要、合理为限度,既要避免不必要的施救,又要防止赔付过严影响防灾减损。

  《保险法》第64条还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第66条又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可见,财产公司还要审核和承担除施救费用外的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五)赔款计算和赔付

  财产保险的赔款计算要以保险金额为限、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财产保险赔偿方式主要有四种,即比例责任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限额责任赔偿方式和免责限度赔偿方式。理赔人员通常根据不同险种的具体要求,按保险赔偿方式计算出被保险人可以获得的赔款金额。财产保险赔偿一般以现金支付,但有时财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也可约定采用恢复原状、更换、修理和重置等方式。

  财产保险索赔流程主要有五个环节,分别是登记立案、单证审核、现场勘察、审定责任、赔款计算、赔付结案等,符合条件的投保人只需按照规定顺利完成索赔流程,即可拿到赔偿金。



- THE END -
字数:4859
来源:转载
0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大力水手
核保友好、有机会享更优费率
80851
超级玛丽13号
同种重疾二次赔、核保宽松
80151
达尔文11号
可选疾病额外赔、癌症/心脑血管
79523
i无忧3.0
大保司、核保宽松
69852
阿基米德
重疾补偿金、大公司品牌
69025
哪吒1号
重疾不分组、恶性肿瘤赔付间隔短
68891
超级玛丽真多次
可选重疾额外赔80%、重疾多次
68741
完美人生7号
女性特定疾病保障、癌症保障好
68542
妈咪保贝爱常在
重疾保额高、恶性肿瘤赔付间隔短
68045
青云卫5号
重疾额外赔60%、少儿特疾赔付
68005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相关文章

保险法索赔时效
2021-07-28
711
保险索赔时效
2021-07-26
830
家庭财产保险时效
2021-07-02
134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