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犯罪的基本种类

航空保险种类
【导读】航空作为一种交通形式,意外风险总是存在的。为了赋予航空安全保障,不少有风险意识的人纷纷选择购买航空险。而航空险的种类不少,投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与需求,来选择保险产品。
航空保险的险种很多,主要有飞机机身险、机身战争险、法定责任险、机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飞机残值保险、机场责任险、航空器生产厂产品责任险、政治险等。本节只介绍与商用航空公司有关的主要险种。
(一)飞机机身险
飞机机身险主要承保飞机在飞行和滑行中或在地面停航时被保险飞机的机身、发动机及附件设备的灭失、损坏、失踪以及飞机发生碰撞、跌落、爆炸、失火等不论何种原因而造成飞机的全损或部分损坏,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另外,在飞机机身险的保单中,还规定以下与机身险发生有关的费用也由保险公司赔付,不论飞机是全损还是部分损坏:
1.事故发生后的施救费用,一般不应超过保险金额的10%,但事先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则可不受此限制;
2.飞机从出事地点运往修理厂的运输费用;
3.损坏飞机修理后的试飞及进行检验的合理费用;
4.修好后的飞机运返出事地点或其他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但由于以下原因而引起的飞机的损失或损坏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机械故障、磨损、断裂和损坏以及飞机设计上的缺陷和失误。以上问题实际上是一种正常的运营消耗,而不是保险应承担的责任。
2.由于石块、碎石、灰层、沙粒、冰块等所引起的吸入性损坏,致使飞机发动机逐渐损坏,这通常也被认为是“磨损、断裂和慢性损坏”,因而也不予赔偿。但由于单一事故而引起的突然性的吸入性损坏,从而使得发动机立刻不能工作,这种情况应列入保险范围内,给予保险赔偿。
3.战争及相关的危险。这些属于机身战争险承保范围。
飞机机身险中投保的金额通常是约定价值。与一般财产险不同,保险公司在承保时都需要在保险单中规定一个免赔额,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要根据免赔额来酌定保险赔偿额。
(二)机身战争险
机身战争险承保由下列原因引起的飞机损失或损坏:
1.战争、入侵、外敌行动、内战、叛乱、起义、军管、武装夺权或篡权;
2.罢工、暴动、国内暴乱、劳工骚乱;
3.一人或多人出于政治或恐怖主义的目的而采取的任何行动;
4.任何第三者的恶意行为或阴谋破坏活动;
5.任何政府或公众或地方当局采取的或按其命令采取的充公、国有化、扣押、占用或征用;
6.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机上任何一人或几个人在飞行中对飞机或机组人员进行劫持或非法扣押或错误操作(包括这种扣押或操作的企图)。
机身战争险保险单受理由上述危险而引起的各种索赔,但不承保由下列任何一个或几个因素引起的损失、损坏或支出:
1.下列五国中任何两国之间发生的战争: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一旦上述国家中的任何两个国家发生战争(不管是否宣战),该保险单自动失效。
2.发生原子武器或放射性武器爆炸、核裂变和核聚变或其他类似反应,不论是带有敌意的或是其他什么原因。一旦发生上述情况中的任何一种,保险单即自动终止。
3.因财务原因和营运原因而造成的损失。
机身战争险一般是作为机身一切险的一种特别附加险承保的。因此,其投保的金额也是约定价值。但机身战争险通常没有免赔额。
(三)法定责任险
法定责任险承保飞机在营运过程中(飞行及起降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而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飞机法定责任保险包括旅客责任险(含行李)、货物责任险、邮件责任险及第三者险四种。下面介绍法定责任险中的两种主要险别,旅客法定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旅客法定责任险。旅客法定责任险承保旅客在乘坐或上下飞机时发生意外,造成旅客的人身伤亡及其所带行李(包括手提行李和交运行李)物品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航空承运人)负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本保险单中的旅客是指购买飞机票的旅客或航空运输企业同意免费搭载的旅客,但不包括为履行航空运输企业的飞行任务而免费搭载的人员。
2.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承保飞机在营运中由于飞机坠落或从飞机上坠入、坠物而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属于被保险人的雇员(包括机上和机场工作人员)、被保险飞机上的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则均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承保范围。
此外,法定责任险还负责与事故发生有关的费用支出,如事故发生后的搜索和施救费用,为减少事故损失及损坏而采取的措施的成本、清除飞机残骸的费用等。通常规定上述这些费用成本的最高给付限额为每次事故300万美元。另外,保险公司对因涉及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而引起的必要的诉讼费用也予以负责。
3.法定责任险对被保险人的投保总额作了限制。保险单规定:任一事故的保险总额或保险期内发生的累计损失的保险总额限制在10亿美元。即本保险单规定的责任保险的最高赔偿额为10亿美元。法定责任险的保险费按航空公司承运的旅客客公里计收。
上述三种险是目前我国民航各大航空公司普遍投保的险种。
4.航空旅客意外伤害险
2007年9月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出发,废止设定价格和保额的行业指导性条款,将航意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这也就意味着旅客
在购买航意险时,可以有更多的选择,航空意外伤害险结束“全国统一售价20元、保额40万元”的历史。
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非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
5.航空货物运输险
保险的责任范围是:
(1)由于航空器遭受碰撞、倾覆、坠落、失踪。在危难中发生卸载以及遭遇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发生抛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2)保险货物本身因遭受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雨、洪水、海啸、地震、地陷、崖崩所造成的损失;
(3)保险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等损伤以及由此所引起的包装破裂而造成的损失;
(4)凡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致使所装容器(包括封口)损坏发生渗漏而造成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致使保藏货物腐烂的损失;
(5)保险货物因遭受偷盗或提不着货的损失;
(6)在装货、卸货和地面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
航空保险正在不断巩固与发展中,它对促进我国民航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意外风险无处不在,根本保障不可少,慧择网为您推荐:
产品名称:慧择网-平安旅行意外保险(A款) | |
推荐指数: | |
1、意外伤害及急性病身故保险金10万元; 2、意外医疗及中暑、急性阑尾炎等急性病费用保险金 3万元; 3、遗体遣送费用保险金3000元; 4、医疗费用免赔100元,100%赔付。 | |
3 元起 |

多管齐下 打击汽车保险诈骗犯罪
随着社会保险业不断发展,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不良的现象,社会上有些不法分子故意制造汽车事故,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汽车保险业务迅猛增长。与此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大量利用制造车祸、虚假诉讼等手段,实施保险诈骗的犯罪行为。
多管齐下 打击犯罪
针对目前汽车保险诈骗发展的新特点,崇安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海研认为,在保险公司现场勘验、维修金额鉴定的过程中,由于保险公司理赔程序不科学、理赔人员的业务素质偏低、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畅,导致保险公司很难察觉出犯罪分子的诈骗故意和诈骗行为,犯罪分子往往能顺利得逞。
“要有效地打击汽车保险诈骗,就要多管齐下地采取措施。”吴海研建议,首先要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的制度管理,完善保险公司理赔的相关制度,加强保险理赔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以提高对保险诈骗的鉴别能力。
其次,应尽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各保险公司内部的信息交流,防止可疑人员的重复保险和多次索赔现象,并要定期更新,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人员通过网络向社会及时公布。
此外,还应加强预防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防范汽车保险诈骗案件进行专项宣传,增强公众受骗、防骗的意识,并鼓励公众揭发、检举有欺诈行为的人。
据吴海研介绍,该院曾于2013年在保险公司开展了系列法制教育讲座,通过典型的汽车保险诈骗案例以案释法,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保险理赔人员的法制意识,共同做好犯罪预防。同时,该院还与保险公司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的专项监督工作,以有效打击保险诈骗的行为,营造保险健康运营的市场环境。
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对于骗取保险金的不法分子,不仅需要保险公司增强防范意识,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打击。
基本社会保险制度种类介绍
在我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那么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哪些呢?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
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是规范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失业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加强社会保险费的管理和保障社会保险费的发放而专门建立起来的一项制度。该制度与具体的社会保险险种结合,同时又独立于这些具体的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的建立,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建设,对于培育和促进各种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城镇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起来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该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费的征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该制度的主要包括覆盖范围和缴费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等内容。
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该制度主要涉及失业保险基金的建立和管理以及失业保险待遇等内容。
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以及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建立和管理、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等内容。
生育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制度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哪些呢?主要就是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和生育保险制度这六个方面。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