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罪司法解释 后果还是挺严重的!

随着人们投保意识的增强,买保险的人越来越多,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因为有些人不怀好意,利用保险来谋财害命。那么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保险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保险诈骗罪司法解释
如果以纵火、杀人、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人为因素来制造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来骗取保险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将按数罪并罚处罚,如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等。
另外,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报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总结:从以上内容分析来看,只要是因人为因素制造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都将受到处罚,并数罪并罚。
总结:从以上内容分析来看,只要是因人为因素制造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都将受到处罚,并数罪并罚。如果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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