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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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办保险”模式在武汉市商业职工医院从1984年开始一直运行至今。该医疗保险模式的主要作法是医院直接向企业按人头数,每人收取一定标准的保费,医院则向企业所有参保职工承担相应的医疗保险责任。医疗费用如果超支,企业不补,若有节余也全归医院。
“医院办保险”模式与我们前面介绍的所有医保模式相比,有着十分明显的优势,主要表现在:①收费低。武汉市商业职工医院开始只向企业职工每人每月收取几元保费。自1996年开始,向企业职工每人(包括离退休人员)每月收取40元保费,这仅占当地职工人均工资收入的6%左右。这大大低于当时当地公费和劳保医疗及现在现行其他社会医疗保险收费标准。②保障水平高。凡企业一经在医院参保,职工不论是门诊还是住院,不论是小病还是大病,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疗,而且患者用药、检查(除CT、彩超等高档检查需要适当交费外)无需个人再出一分钱,大病(除器官移植外)也无需封顶。在职与离退休人员享受同等医保待遇。这比国家现行医保政策规定的职工门诊用完个人账户后全由患者自费,住院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先要患者全部自费,起付标准以上费用由患者按一定比例个人付费,大病实行封顶,许多目录外药品也全由患者自费的保障水平要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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