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保险合同如何成立?

与其他经济合同的订立一样,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订立保险合同,这时候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要约一经被要约人接受,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具体来讲,包括如下步骤: (1)切记在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提出投保要约。保险合同的订立,一般情况下,尤其是个人性的险种,先由投保人提出要约,即向保险人提出投保的要求。投保人的投保过程是先向保险人了解所选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投保人愿意接受的,就索要投保单,根据投保单中所列的事项逐一填写,然后将填写好的投保单交给保险人,投保人的要约即完成。 (2)保险人的核保。保险人在接到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后,即根据不同的险种,经过严格的核保后,作出承保的决定,拒绝或接受。 (3)保险当事人双方对所有方面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对投保人的要约完全接受时,保险人同意承保的意思表示即构成承诺,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当保险人的接受附有条件时,保险人的表示在法律上就构成一个反要约,必须经过投保人的承诺,保险合同才能成立。如投保人将其所拥有的房屋向保险人投保房屋保险,但保险人认为该房屋旁边即是化工厂,应该加费承保,这时保险人就是一个反要约人,投保人为受要约人,只有投保人接受保险人的反要约,保险合同才告成立。对于个人性的保险业务,保险合同的订立大多是经过一次要约和承诺就能完成。 当然有些情况下可能要经过多次的要约、反要约直至最后对反要约的承诺。 (4)保险人出具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要及时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作为保险合同存在的证明,利于保险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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