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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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符合承保年龄者
支付方式:趸交
保险期间:5年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项之较大者: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下表所列比例: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日24时生存,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吴先生,35岁,为自己投保了《交银人寿虎添益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10万,保险期5年,一次交清,首年保费90816元。
吴先生可获得保障如下:
·不幸身故给付不低于90816元;
不幸身故给付已交保费乘以给付比例与现价的较大值,给付比例如下:
·40岁一次性领取10万元;
·分红金分享保险公司企业经营红利。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免责详见条款。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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