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险监管主体改革:银保监会直接监管36家公司

原标题:财险监管主体改革:银保监会直接监管36家公司,其余64家属地监管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7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均由银保监会直接监管。调整后,综合考评公司业务规模、行业影响、股东背景、机构类型、发展阶段等指标,将87家财险公司和13家再保险公司划分为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
其中,直接监管公司36家,由银保监会承担监管主体职责,其余64家为属地监管公司,由属地银保监局承担监管主体职责。
《方案》对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其中,银保监会统筹整体监管政策;银保监会、属地监管局分别承担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的监管主体职责,协同监管局配合做好辖区内分支机构的日常监管。
前期,银保监会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69号)。此次改革之后,直接监管公司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由银保监会办理。
《方案》涉及的产品监管事项将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7号)执行。
此外,改革实施后,银保监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的范围以及相关监管事权划分进行动态调整。新增法人机构监管主体职责参照本方案执行。
银保监会表示,《方案》的印发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的重大成果,是顺应新形势下加强机构监管的重要举措,对落实监管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深入推进监管改革,持续加大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力度,多措并举治理市场乱象,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李致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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