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禁止贷款投资保险业

方成慧娜
1.7K
前言:《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送审稿)》征求意见稿规定,境内企业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和经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人,可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投资人向保险公司所投资金应为自有合法资金。禁止投资人用银行贷款向保险公司投资。征求意见稿还明确,除保监会批准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外,单个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保险公司的,持有的股权不得超过同一保险公司股权总额的20%。外资股东所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或置换。禁止保险公司股东与保险公司之间以股权置换的形式相互投资。

  据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中国保监会8日公布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送审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8日。该办法适用于保险公司(特指外资股权占公司股权总额25%以下的中资保险公司)增减资本、变更股东、股权质押等行为。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送审稿)》征求意见稿规定,境内企业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和经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人,可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投资人向保险公司所投资金应为自有合法资金。禁止投资人用银行贷款向保险公司投资。禁止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对境内企业法人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成立3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等条件要求。对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则强调应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竞争回避的原则,相关资格条件包括:“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亿美元”“国际评级机构最近3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A级以上”等。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除保监会批准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外,单个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其关联方)投资保险公司的,持有的股权不得超过同一保险公司股权总额的20%。

  发起人所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外资股东所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或置换。禁止保险公司股东与保险公司之间以股权置换的形式相互投资。

- THE END -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达尔文10号超越版
保额高、重疾不分组
89254
超级玛丽13号
同种重疾二次赔、核保宽松
78451
i无忧3.0
大保司、核保宽松
69852
小青龙5号
保障全面、白血病加倍赔
68785
大黄蜂13号(旗舰版)
少儿特疾多次赔、重疾额外赔付高
67541
守卫者7号
重疾多次赔、可选纯重疾保障
67451
大黄蜂12号(焕新版)
少儿特疾多次赔、可选重疾额外赔
65182
青云卫5号
重疾额外赔60%、少儿特疾赔付
63152
小淘气5号
重疾保额高、恶性肿瘤综合保障好
62512
易生守护
核保宽松、最高保额30万
60321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