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清理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清理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个人账户信息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对单位名称、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单位性质、法人代表、单位地址、单位联系电话、单位经办人姓名、单位经办人手机号码等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个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职工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凡登记信息不完整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信息变更业务。
二、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严格执行2019年度公布的缴存基数和比例上、下限规定。
三、职工个人账户合并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缴存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同一缴存职工存在多个账户的,原单位要及时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为职工办理离职封存业务;缴存职工要及时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账户转移业务。
四、清理个人封存账户
职工已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要通知职工及时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皖事通APP等或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有新就业单位的职工,要及时办理账户转移业务。
五、清理单位睡眠账户
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的缴存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手续的,要及时到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单位账户注销业务。
六、其他事项
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要为封存账户的职工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7日
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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