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公积金缴纳基数

2014年北京公积金缴纳基数
据介绍,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是指当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每年7月1日起,北京都会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
小编介绍,各单位应以2012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具体按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的通知》(国管房改〔2009〕80号)中“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不包括托儿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及改革性补贴等”的规定执行。
2014住房公积金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根据公积金的缴存办法,公积金中心会根据北京市居民收入水平调整缴存上限。2014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4170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规定,2014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4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4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并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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