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保险

身故保险
1、什么是身故保险金?
答:商业的人寿保险中的专用名词,指被保险人在投保人为其购买人寿保险后身故的,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给付的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的特点是什么?
答:首先,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的种类有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其中,人寿保险中的“基本保险金额”与“实际理赔的身故保险金”之间的关系和重大疾病保险相似,一般会按照所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甚至基本保险金额的几进行赔付。
在理赔过程中,需要注意,填写身故保险金时,请确认好受益人。
被投保人应该指定您的受益人,因为合同里面需要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字双方同意的,笔者建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首先应当考虑到父母、妻子或丈夫、子女的利益,此外,需要您对受益人的收益比例作出明确规定,减少日后繁杂的保险公司申报手续。
另针对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目前保监会规定为十万元,是原来的2倍。
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是谁?
答: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是尊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意愿的,是经过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字同意的。在保险合同中又分两种情况:指定过受益人,由保险合同标明的受益人领取。另外一种情况是未指定过受益人,由法定继承人领取,一般需要提供公证证明。
笔者认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就应当考虑到父母、配偶和子女的利益,正确填写受益人和受益比例,不要简单地填写为“法定”,以免给受益人领取身故保险金带来麻烦。当家庭成员发生变化时,也应当及时增加或变更受益人。一旦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既定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这种做法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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