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时是否能带病投保;投保要提前规划

生活压力太大,过度疲劳、各种疾病已经威胁到了人们的身心健康。如何为自己的生涯增添一份保障成为不少人考虑的问题。
投保一份健康险已经成为很多人的保险计划首选。但相信很多人在购买健康险的时候,会对“带病投保”的定义存在疑虑。当然,这个话题存在一定的争议性:带病投保本身带有骗保色彩,保险公司拒保或拒赔也理所当然;但如果投保人的带病投保行为并非有意,保险公司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此外,消费者在投保重疾险等健康型险种时,又会容易忽略哪些关键的要点呢?
带病投保这一情形常常发生在重疾险、医疗险(大范围都属于健康险)当中。在投保这类保险时,保险公司往往要根据投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来确定保障范围和保险费用。
投保时是否能带病投保?男18周岁患一级脑残想投保是否能投保?带病投保,退还保费吗?本文详解投保 事宜。
投保时是否能带病投保
分两种情况: 一是明知自己有某种重大疾病还要故意去投保那就不可以,因为这是故意骗保的行为!保险公司发现了是要拒赔同时还可能会起诉投保者! 二是不知道自己已经患有某种疾病去投保那就可以,只要你能通过保险公司的体检那一关就可以获得保障,然后过了180天或者一年的观察期之后就能得到应有的赔偿金! 如果你说的带病是指小病比如是感冒发烧之类的最好等康复之后再投保或者体检!
虽然有新《保险法》“撑腰”,但保险公司设计每个险种也会考虑潜在风险,通过设置观察期和免责期来作为风控的手段。如重疾险,观察期通常为180天,肾脏等特殊疾病的观察期甚至可达一年。所以,如果想病后投保“硬扛”那么长的期限,无疑十分危险。此外,对于医疗险及重疾险的出险,保险公司还有事后调查程序。
带病投保超两年可赔付
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这一怪象有望消除。新《保险法》首先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如新《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人自知道解除事由起,超过30日不行使解除权的,其解除权消灭。合同成立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同时,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免于承担保险责任。这也减轻了投保人告知义务负担限制了保险人的抗辩权利。
投保时,投保人如果在保单上如实填写了自己的病史,保险公司在核查情况后,除了有可能拒绝承保外,也可能针对投保人的情况,以增加某项保障项目的保费,或者将这些告知的疾病作为除外责任等形式予以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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