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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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命的存在与否为给付责任的保险;人寿保险又可以分为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其又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前者保险期限是某一特定的期间,后者的保险期限是被保险人的一生。生死“两全”保险的两全是指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人均负有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生命受到意外伤害而导致的残废或死亡为给付责任的保险。与人寿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比人寿保险短而灵活;保险标的内容比人寿保险宽,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包含人的身体或生命,而人寿保险只针对人的生命。然而,两者又都涉及到的人的生、死和残问题,无论是人的生命还是生命的载体身体本身,一旦受到损害都是不可逆转的,是根本无法用钱补偿就恢复得了的。因为,人的生命和身体的价值是无法衡量的,损失补偿原则的无法适用也是确信无疑的。常言“人命关天”,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期限长的人寿保险损失补偿原则无效,但意外伤害保险由于保险期限短而灵活,投保时就约定好赔偿金额,则必须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因此,它实质上是一种补偿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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