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医疗保险卡余额查询

晋城市城镇居民用卡须知
1、城镇居民卡在居民9月1日至12月20日缴纳费时,在社区、学校代办点领取,自2011年1月1日起启用。
2、居民可持在定点刷卡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
3、居民医保卡资金实行定额包干使用,成年人每年80元,未成年人每年20元,卡上资金超支不补,结余留存。
4、居民医保卡初始密码为000000,居民在首次用卡时必须设置个人密码,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在社区、学校代办点、定点刷卡医疗机构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设置密码,密码必须设为6位数字。因未及时设置个人卡密码,造成资金损失的,后果自负。
5、居民初次领取医保卡时免费,因丢失或损坏医保卡需补办时,需交纳医保卡工本费。
6、居民补卡时须由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卡挂失手续,由他人代办的,代理人须同时持本人和持卡人有效证件办理挂失补卡手续。居民在医保卡挂失之日起30天后持有效证件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新卡。
晋城市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城镇居民医保科
一、负责拟定全市城镇居民,编制全市居民医保扩面计划,确保扩面和征缴任务的完成。
二、负责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变更、基数的调整和注销等事项,审核参保人员的基础资料,办理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的调整、录入微机工作。
三、负责城镇居民住院、转外就医的审核备案工作。
四、负责全市居民医保基金的征缴。
五、根据收支情况,适时调整居民医保政策。
六、指导县居民医保工作。
七、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晋城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晋城市泽洲路1298号邮编:0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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