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拟制作医疗保险药品新目录

江西拟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1月3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已于近日将《2010年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公示稿)》向社会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截止时间为1月7日。据悉,此次调整的范围为乙类药品目录,最终调整的药品目录将于今年3月底前颁布,并于7月正式执行使用。
甲类药品不再调整,乙类药品调整品种总数控制在243种
以内在此次公布的药品目录工作方案中指出,甲类药品已于2009年12月份开始执行使用,不再调整。民族药和中药饮片部分,也按现有政策继续执行。而乙类药品按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品种总数(含调入、调出和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品种)控制在243种以内。调整原则上以实施调入为主,对国家《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的,严格控制调整,对江西省05版目录药品经国家《药品目录》调整限定的,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确实需要继续维持的,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适当维持原范围。对国家《药品目录》中仅限工伤保险使用的品种不再调出,调入的仅限工伤保险使用的药品不受调整品种总数的限制。
调入药品优先选择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据了解,此次调整调入药品的范围为基层医疗机构广泛使用、疗效较好、价格偏低的品种;适应本省医疗保障需求和本省临床用药习惯的品种;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特殊需要药品;2005年后目录调整时已经调入江西省药品目录,本次国家调整时未增补进入国家《药品目录》需要保留的品种。国家新药、地方药和评审专家建议增补的药品,优先选择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营养滋补药等不在药品目录调入范围之内
记者在此次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示稿中看到,不予调入的药品为:营养滋补药、美容减肥药、解酒药、性功能增强药、治疗不育症等类别;口服泡腾片、口含片、洗身体的各种洗液等剂型;有严重不良反应、安全性较差、易滥用的药品;含有珍稀动植物的中成药;与原目录比较,已有同类产品,且价格较贵,非临床必需的药品。
目录调整不接受企业申报
记者获悉,省人社厅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药品数据等基础资料,结合江西省药品定价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及江西省临床用药习惯等情况,通过专家咨询调查等形式,建立药品调整备选数据库。目录调整不接受企业申报,不向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收取评审费和其他各种费用。
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等将予以调出目录范围
同时,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办法规定应删除的药品;循证医学证明无效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不符合药物经济学评价的药品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难以支付的药品;未参加江西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等都可予调出。此外,对调入目录的药品,将根据社会保险不同险种、诊疗规范与临床用药、循证医学与药品分类管理等,进一步提出使用与支付管理办法。
150名医疗保障评审专家对药品进行遴选提建议
据悉,针对此次药品目录调整,江西将建立省医疗保障评审专家库,医疗保障评审专家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医疗卫生部门推荐,包括临床医药专家、医疗保险专家等共计150人。临床医药专家主要为目前在一线工作的医学专家、药学专家,医疗保险专家从各级医疗保险机构产生。专家组人选根据需要从省医疗保障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分为咨询专家、评审专家和遴选专家。咨询、评审、遴选专家原则上互不交叉,遴选实行专家票决制。明年7月正式执行使用据了解,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于今年1月份正式启动,2010年3月31日前颁布《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各统筹地区将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药品数据库的更新工作,7月份正式开始执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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