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灵活就业者接续医疗每月应缴到148.12元

8月9日,记者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执行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精神,我市公布了2012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接续医疗保险标准,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148.12元(每月2743元×5.4%),较之前的缴费标准133.15元(29588÷12×5.4%),每月多缴14.97元.参保人员请及时续费.
随着2011年度甘肃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32906元),月平均工资每月2743元的公布,兰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也随着发生了变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时,由本人按全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5.4%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此,此次缴费标准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每月148.12元(2743元×5.4%=148.12元),12个月缴纳基本医保1777元,大额医疗保险费每月12元,12个月缴大额医疗保险费148元,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合计1925元.以一名普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为例,其每月要缴费148.12元(32906÷12×5.4%=148.12元),较之前的缴费标准133.15元(29588÷12×5.4%),每月多缴14.97元.
值得注意的是,已办理医疗保险的人员,请于办理登记日期的当月为准,每年就近到兰州市各兰州银行网店续存当年医疗保险费,以免由于账户中余额不足而造成中断缴费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医疗保险按月扣款,预存时可多存,当月扣款在存折上有记录).2012年6月10日后按当年7月1日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