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

截止到目前,阿克苏地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综合参保率达到96%,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已提前完成“十二五”医改工作目标,年内将全面完成城镇参保人员在全疆范围内的异地就医“一卡通”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工作。
12月10日,记者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地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自2000年启动以来,通过不断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目前已建立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大病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门诊特殊慢性病、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使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得到了稳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自2007年10月率先在全疆范围内启动以来,先后调整完善了《阿克苏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2009年初实施了胎儿及新生婴儿参保缴费办法。启动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将大学生一并纳入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现了城镇医疗保险全覆盖。
2012年,阿克苏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7.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9643万元;城镇居民参保人数27.02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341万元。
近年来,地区扎实推进基本医疗保障的各项工作,初步构建了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牧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为一体的覆盖阿克苏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地区城乡医疗保障水平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得到了稳步提高,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了初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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