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重复缴纳可不可以退费,养老保险重复缴纳

职工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养老保险统筹领域参加养老保险,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当从中选择一人参加养老保险。不选择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应当缴纳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本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按照原比例分别退还其主要出资额。有关是否可以退还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以下介绍。
网友咨询:
我是一个传统的人,在2008年8月处理过社会保险,至今一直在支付费用。2008年底,我跳槽到北京的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在北京为我办理社会保险。现在我想停掉深圳的养老保险缴费以减轻经济负担,因两地重复缴费了一段时间,深圳重复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可否不清退?如必须要清退,是否持北京的社保缴费清单到深圳社保局申请退费?退费时是个人账户金额与公共账户金额一并退还还是只退个人账户金额?费用退还手续办理可否一天内办理完毕?所退费用是否会转账到个人缴费的存折里?
深圳社保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工作人员答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第四条:“员工不得在两个以上养老保险统筹区域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选择其中一地参加养老保险;未选择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本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缴费已支付保费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申请退回我市个人窗口重复缴交的养老保险,其缴费已支付保费全部退回个人。
如您愿意提前签署并填写退款收据,请提供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个人存折(验证原件)、身份证(验证原件正负复印件),退款手续可在一天内受理。但退款经批准后可提交市财政部门,15日前的申请需在月底到达帐户,在15号之后,申请需要在下个月底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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