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养老保险保障作用

宜昌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正式启动。这项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哪些人应当参保?需缴多少保费?群众到哪里办手续?参保群众每月能领取多少养老金?参加这项保险后还能不能参加其他养老保险?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军平,对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进行了解读。
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15档缴费标准自主选
有意参保的城镇居民到居住地居委会、农村居民到户籍地村委会,提出参保申请。其中,缴费标准分为15个缴费档次:即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2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度缴费,但不能预缴或趸缴(一次性交完所有保费)。据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①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再缴费,每人可以按月领取60元的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按规定参保缴费;②年满4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距离领取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此类人员有两种参保缴费办法:一是连续不间断按年缴费到60周岁。二是可以补缴保费,允许向前补缴不足15年期间的保险费。
居民缴费政府来补贴男女年满60岁可领钱
居民在缴费的同时,政府还将给予四类补贴,其中包括:
①正常缴费补贴。参保人按年正常缴费,每人每年享受政府财政补贴30元,直接进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参保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此类补贴。
②一次性补缴补贴。制度实施当年,46-59周岁的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部分的保险费,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制度实施当年未补缴的,在60岁前也可补缴不足15年部分的保险费,但补缴年限不再享受政府补贴。
③长缴补贴。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3元。
④残疾人补贴。对市残联认定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即每人每年100元),同时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有经济承受能力的,也可在政府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提高个人养老金待遇。
参保人员符合相关规定,不分男女性别,年满60周岁次月起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其待遇标准会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物价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缴费期间死亡可退费领取资格每年要认证
根据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除政府补贴外,全部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的部分全部退还外,还发放丧葬补助金1000元。另外,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当自参保人死亡后30日内,凭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以及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到村(居)委会办理手续,丧葬补助费在次月发放到参保死亡人员的社保卡或养老金支付的银行卡上。
据介绍,为防止冒领和骗领养老金的问题发生,已领取养老金人员每年要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人员,市居保局将于次月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对多领、冒领的养老金由市居保局责令退回,如不退还,依法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多种保险不能重复交多重待遇可叠加享受
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在同一缴费时段内不得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人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后到城里创业或者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居民养老保险停止缴费,个人账户予以封存,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再进行转移接续。另外,参保人员在宜昌市城区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只转手续、不转资金。跨统筹区转移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部转移。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后,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同时,已享受农村五保、社会优抚、城乡低保待遇和遗属待遇等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在享受原待遇基础上,叠加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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