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职工退休问题大解析

盛顺姬
2.3K
前言:1986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发布的通知》规定:在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同时,应坚决执行国务院有关离休、退休的规定。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达到规定离休、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可在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后,办理离休、退休手续。按照国务院国发〔1981〕164号文件的规定,退休工人受聘时,须由原发给退休待遇的单位、聘用单位和退休工人三方签订合同,并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后,方能聘用。

一、在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如何处理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离休、退休问题?
  1986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规定:
  (1)在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同时,应坚决执行国务院有关离休、退休的规定。
  (2)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达到规定离休、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可在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后,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3)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二、退休工人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领取少量报酬,能否视为聘用?
  按照国务院国发〔1981〕164号文件的规定,退休工人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领取少量报酬的,不能视为聘用。
三、退休工人受聘期间,因工伤残或因工死亡时其有关保险待遇应由谁来支付?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1〕164号文件的规定,退休工人在受聘期间,周工伤残或因工死亡时,其有关保险待遇应由聘用单位支付。
四、退休职工的聘用手续如何办理?
  按照国务院国发〔1981〕164号文件的规定,退休工人受聘时,须由原发给退休待遇的单位、聘用单位和退休工人三方签订合同,并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后,方能聘用。
五、离退休人员不服开除处分引起的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
  1992年10月7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离退休职工不服开除处分引起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46号)中规定:企业与离退休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开除离退休人员引起的争议不属于《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因此,对这类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可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协调予以解决。

- THE END -
字数:706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大力水手
核保友好、有机会享更优费率
80851
超级玛丽13号
同种重疾二次赔、核保宽松
80151
达尔文11号
可选疾病额外赔、癌症/心脑血管
79523
i无忧3.0
大保司、核保宽松
69852
阿基米德
重疾补偿金、大公司品牌
69025
哪吒1号
重疾不分组、恶性肿瘤赔付间隔短
68891
超级玛丽真多次
可选重疾额外赔80%、重疾多次
68741
完美人生7号
女性特定疾病保障、癌症保障好
68542
妈咪保贝爱常在
重疾保额高、恶性肿瘤赔付间隔短
68045
青云卫5号
重疾额外赔60%、少儿特疾赔付
68005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