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扎实推进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近期,省政府作出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地税部门对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责征收,地税部门成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征收主体。
佳木斯市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省地税局部署,将基本养老保险据实征收扩面征缴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抢前抓早,上下联动,周密部署,迅速推进,为9月1日全面征收奠定了坚实基础和组织保障。强化协调,形成工作推进合力。省局工作会议结束后,抢抓第一时间,在防洪大堤上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随即市委、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
8月28日,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地税、人社、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确定了联合办公制度。同日,市政府以佳政办发〔2013〕21号文件转发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与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取得支持,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强化比对,开展信息采集和税费比对工作。将企业划分为四类,即资金流较好且费源规模较大的为A类、职工人数较多且缴费正常的为B类,税额较大且未参保的为C类、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为D类,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统一信息采集表、统一审核办法、统一集中录入、统一比对方法“四个统一”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和税费比对,取得了较好效果。
共比对出应参保未参保企业3513户,合计增加基本养老保险费费源45624万元。强化核查,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对应参保未参保企业,实施分类管理,采取办税服务厅电话通知、管理员送达通知、稽查人员审核后通知的方式,确保《税费事项通知书》全部送达到位。对比对费额较大的已参保企业,制定专项稽查方案,抓住建筑业等重点行业,编制并利用单机版费源审核软件,分级进行实地审核,确保查实查准应缴费款。强化宣传,营造良好参保缴费氛围。积极宣传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相关政策法规,8月29日以市政府名义在《佳木斯日报》刊登了《关于据实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告》,并在政府网站同步刊发。
连续一个月在佳木斯电视台图文频道滚动播放市政府公告。对市区10万元以上、县(市)区5万元以上的重点费源企业,管理员逐户上门送达《关于据实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知》,其他企业在政策培训辅导时集中送达。截至目前,所有纳税登记企业已全部送达,共计818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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