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底将开始全覆盖

8月17日,记者从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于今年7月1日启动,和新农保同区试点、同步推进,今年底将实现全覆盖。据了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模式,城镇居民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筹资模式。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不再分设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而是统一设定为每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个缴费档次。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自行确定提高缴费档次。政府将对个人缴费进行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县市区可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实行社会化发放,按月支付终身。我市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按照不低于目前国家规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部分外(含政府代缴部分),可以依法继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今年7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农村居民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据了解,我市今年国庆节前将集中发放首笔7月至9月的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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