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开展

10月22日,石家庄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正定举行,10月24日,记者获悉,随着宣传活动的举行,石家庄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正式启动,石市 新农保 和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两项制度已合并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而从石市出台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来看,两者在制度模式和政策框架等方面基本保持一致,其本质特征都是政府对居民养老承担重要责任,但两者在缴费和待遇等方面又有不同。
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先覆盖70%人口
真没想到,俺一个农民,以后也能领到养老金, 10月22日,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正定县举行了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活动现场,一位刚刚领取过养老金的大妈激动地说,俺以后也跟城里人工人一样,有 铁饭碗 了。
在活动现场,记者看到,虽然石市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启动,然而,对于如何购买、购买比例及今后享受的待遇等问题,很多市民还不是很了解。针对现场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进行了政策解答并发放了宣传资料。当天,除了正定主会场外,还设置了赵县、鹿泉、藁城、栾城、赞皇、元氏、晋州、辛集、灵寿、行唐10个分会场。
据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包括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石市自2009年和2011年分别开始开展 新农保 、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试点工作,今年7月1日,在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的同时,石市正式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日前,根据我省部署,石市将两项试点工作统筹实施,惠及全市居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
昨日,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石市鹿泉、藁城、正定、元氏、赵县、晋州、栾城、赞皇、辛集、灵寿、行唐11个县(市)被纳入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覆盖了石市总人口的70%。
两种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不同
据记者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市、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每年代缴81元养老保险费。城镇重度残疾人的认定,按照《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重度残疾人参保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执行。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市、区)按1∶1∶1的比例分担。省财政直管的县(市),由省、县(市)按1∶1的比例分担。非省财政直管县(市)改为省财政直管县(市)后,按省财政直管县(市)的政策执行。石市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不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支付基础养老金,省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实行特殊补贴政策。农村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的,由政府为其每年代缴81元养老保险费。
已满60周岁领取养老金条件不同
据悉,和已满60岁的城镇居民直接领取养老金不同,农村户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直接享受待遇的同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参保缴费。
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而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不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无需再缴费,可直接享受待遇,按月领取新农保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参保缴费。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两项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养老金待遇也都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试点县(市、区)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可适当加发地方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试点县(市、区)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其中,对参保的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可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特殊补贴政策,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各试点县(市)、区政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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