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从今年10月起,将社会化发放南京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近1.6万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届时,离退休人员可从每月10日起到南京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这三大银行领取养老金。
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方案规定,全额结算养老保险费,差额缴拨的原则筹集。如某单位每月按规定应缴纳6万元养老保险费,而同时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事保中心)要拨10万元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根据差额缴拨办法,事保中心只将4万元拨付给单位,由单位代发养老金。但现在,一些事业单位存在实际困难,仅靠事保中心拨付差额部分,无法使参保的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得到确保。
从2008年10月起,南京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行社会化发放,届时按照全额结算,全额缴拨的原则进行,比如上述案例中,单位应按规定足额缴纳6万元的养老保险费,由事保中心通过银行将10万元养老金直接发放到离退休人员个人,不再受参保单位经济状况起伏的影响。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将保持三个不变原则,即养老金发放标准不变,原有福利待遇不变,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方式不变。
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负责人提醒,为保证社会化发放的正常进行,单位应确保按时足额缴费。如果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欠缴费的,养老保险结算将被终止,该单位养老保险关系将被封存,直至所欠费用全部缴清,超过封存期,经办机构对其作停保处理,养老保险关系被终止。要注意的是,封存期间和停保以后,单位全额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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