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内容介绍

为了保障大家的未来的老年生活,济南市最新推出了一项关于养老保险的政策,主要包括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这一政策的推出获得了济南市居民的一致好评,大家都能老有所养,都能老有所靠,这对于济南市的老人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实施意见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主要指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政府补贴等构成。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个人缴费部分,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从每年100元至2000元,共分为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济南市政府还将依据国家规定或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据了解,国家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济南在此基础上增至每人每月60元。同时,县(市)区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缴费即补。储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政府为每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资助,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政府缴费补贴部分在个人账户中单独记录。个人账户存只要是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并且有按时缴费的退休劳动者都可以在退休后按月领取一定的退休工资,当然,如果你的单位已经给予你养老退休的养老金以及福利的话,是不可以重复领取养老保险的。如果参保人不幸身亡的话也可以依法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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