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将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7月2日深圳市人社局发布消息,深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便民利民等方面都有新突破。
人社局的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根据的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修订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的。《通知》中规定的调整都有哪些内容?
首先是调整了个人缴费档次,鼓励多缴多得。
《通知》中规定适当提高缴费标准和扩大不同缴费档次之间的差距,将原个人缴费标准每年100元-1000元十个档次分别提高到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这样可以使得参保人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度方式缴费,多缴多得。
此外,还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升待遇水平。
《通知》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200元提高到240元;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300元提高到360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按调整后的标准进行待遇补发。
人社局的负责人称,深圳将建立参保缴费激励机制,鼓励长缴多得。为解决中青年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的问题,《通知》规定对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增发3元基础养老金,以激励居民早参保、长缴费。
养老保险的缴纳是为了自身的保障,在劳动年限过去之后可以生活无忧,提醒广大城镇居民,同时还需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识,商业养老保险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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