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福免责条款有哪些

平安福是一款由平安人寿推出的终身寿险产品,其免责条款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以下是平安福常见的免责条款内容,具体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1.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行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被保险人自杀
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退还已交保险费。
3.违法犯罪行为
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参与斗殴、吸毒等违法行为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4.战争或军事冲突
被保险人因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恐怖活动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5.核爆炸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6.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前已患有的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关保险责任。
7.特定高风险活动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赛车、拳击等高风险活动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8.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
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且该情况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9.特定医疗行为
被保险人因非医疗必需的整容手术、美容治疗、变性手术等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0.其他合同约定情形
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免责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版本的平安福产品可能存在免责条款的差异,具体内容以投保时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投保前应仔细阅读条款,了解免责范围。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_副本.jpg)
_副本.jpg)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