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团意险和建工安责险的区别

建工团意险(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建工安责险(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两种不同的保险类型,主要区别如下:
1.保障对象
建工团意险:主要保障的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施工人员的人身伤害或死亡。保障对象是施工人员。
建工安责险:主要保障的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第三方(如工地周边居民、路人等)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伤害或死亡。保障对象包括第三方和施工人员。
2.保险责任
建工团意险:主要承担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身故赔偿等。
建工安责险:不仅承担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赔偿,还承担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
建工团意险:通常是根据《劳动法》或《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为施工人员提供意外伤害保障。
建工安责险:是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投保的保险,以保障安全生产责任。
4.投保主体
建工团意险:通常由施工单位或雇主为施工人员投保。
建工安责险:由施工单位投保,以履行其安全生产责任。
5.赔偿范围
建工团意险:仅限于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赔偿,通常不涉及第三方。
建工安责险:赔偿范围更广,包括施工人员和第三方的损失。
6.强制性
建工团意险:通常是非强制性的,但很多施工单位会主动投保以保障施工人员的权益。
建工安责险:在一些地区或特定项目中是强制性的,施工单位必须投保以满足安全生产的法律要求。
总结来说,建工团意险主要针对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而建工安责险则涵盖了施工人员和第三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两者在保障对象、责任范围和法律依据上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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