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3
1802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团体人身意外险的保障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意外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2.意外伤残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伤残等级按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伤残等级通常依据相关标准(如《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3.意外医疗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报销医疗费用。具体报销范围可能包括门诊、住院、手术等费用。
4.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每日住院津贴,以弥补因住院导致的收入损失。
5.交通意外保障:如果合同中包含交通意外保障,被保险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汽车等)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会提供额外的保障。
6.猝死保障:部分团体人身意外险可能包含猝死保障,即在被保险人因突发疾病导致猝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7.其他附加保障: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可能还包括其他附加保障,如骨折保险金、烧伤保险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保障范围和赔付标准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不同产品可能在保障内容、赔付比例、免责条款等方面存在差异。
85512
84521
84054
83521
82145
81250
80125
79854
78451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