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团体重疾险保障内容+不保内容+注意事项

恒安标准团体重疾险保障内容
重大疾病保险金:
我们提供基本保障、重要保障、全面保障三种保障方案,每种保障方案所保障的重大疾病种类分别如本保险条款第7条附表所示,且应符合本保险条款第6条中所列该种重大疾病的程度条件。您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案,一旦选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在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若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起始日零时起30日后初患并被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中您选择的保障方案所保障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起始日零时起30日内(含第30日)初患并被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您选择的保障方案所保障的重大疾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效力终止,但应向您无息返还您已为该被保险人交付的保险费。
恒安标准团体重疾险不保内容
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造成疾病。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服用或注射毒品及管制药物。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被保险人因上述任何情形而身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效力均终止,我们依照本合同规定在计算未满期保险费后,扣除相应的减员手续费,向您退还剩余金额。
恒安标准团体重疾险注意事项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是对一个主合同下的一群人提供保障,投保人可以是各类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各种社团以及雇主等。但不能是专为购买团体健康保险为组成的团体,团体健康保险中保障的对象是该投保团体的所属员工,有的产品还可以包括团体成员的家属和子女。
单位投保团体重大疾病保险要从多种角度来考虑购买什么类型的险种,并需要对保障范围、病种的定义有明确的认识。鉴于该类产品的复杂性,建议客户在购买产品的时候可以向专业、中立的经纪人或者保险咨询顾问进行咨询,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选择产品和服务,市面上也已经有保险公司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推出的保险计划。现在市面上的团体重疾险产品就非常灵活,可以根据中小客户的不同需求推出适合的套餐,可对客户进行量身打造。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购买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的人数,保险公司是有一定限制的。风险较低的一、二、三类行业,团体投保的最低投保人数通常为5~8人,四类及四类以上行业的团体投保,最低投保人数须达到20人。
总结:团体重疾险的购买注意事项,小编在上文已经说明,大家一定要注意。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