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人寿爱鑫享两全保险(分红型)好不好?怎么样?

爱心人寿爱鑫享两全保险(分红型)适合什么样的人?
投保年龄:0—55周岁
保险期间:20年、30年、至55周岁、至60周岁、至65周岁
爱心人寿爱鑫享两全保险(分红型)好不好?
这款两全保险还有分红功能,所以它不仅是人身保险,还是一款理财保险。理财和保障两不误,关于保单的红利也是复利计息,收益更客观。
关于保单红利的领取: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选择下列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在合同保险期间内,红利留存在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投保人申请领取保单红利或合同效力终止时给付。红利累积的年利率由保险公司确定。
爱心人寿爱鑫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满期生存保险金20万元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30万元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分红
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若我们确定本主险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付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付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
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见10.10),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后,交清增额保险对应的被保险人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的身故保险金为交清增额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的身故保险金为3倍交清增额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但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我们审核同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若在保单年度中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会将上一红利派发日至合同终止日期间的红利以现金的形式分配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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