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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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新政发布保险股医药股受关注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8月30日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此外,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有关人士表示,大病保险市场化运作,长期利好保险行业。但大病保险涉及各地政府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愿意拿出多大的比例购买保险公司的服务,因此市场潜力难以量化。对于这一医疗行业的突破性事件,业内券商研究机构纷纷加以强烈关注。
总体而言,分析师看好受益于增量需求的针对恶性肿瘤、肾脏衰竭、心脑血管重症等病种的制药企业,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也直接受益于可观的新增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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