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旅游慎买大额商品

一个阿姨,去年4月份跟市区一旅行社去珠海旅游,导游带去购买了蚕丝被套2个,价值13600元。最近发现不是蚕丝的,到旅游部门投诉,说是超过了3个月,没法受理。
记者核实:所说的阿姨,姓胡,是金华市区人。
“我是去年4月去珠海旅游的。”因为时间过去9个多月了,胡阿姨已经记不清当时的具体情况。只记得导游将他们带到了珠海一个购物点。“一个团一个房间,不允许串门。”胡阿姨说,在那个购物点,导购人员向大家介绍了这个蚕丝被的好处。“只记得他们说这是第7代蚕丝被套,比以前的要好很多。”这个蚕丝被套到底有多好,好在哪里,胡阿姨当时听得似懂非懂,只是觉得这个被套摸上去,手感确实如导购人员所说,挺不错的。“当时我想这么贵的东西,应该不会假的,于是就想以后孩子大了结婚好用,这么贵的东西我自己是舍不得用的。”看到一起去的团员有人购买,胡阿姨也没多考虑就花1.36万元购买了蚕丝被套两个。对方给她赠送了被子和枕头等。
“买回来后,我放在那里一直没动过。”2014年11月底,在外当兵的儿子退伍回来,胡阿姨和儿子说起此事,儿子说可能是假货,胡阿姨不相信,觉得自己花这么大价钱的东西不可能是假的。随后,她上网搜索了一下,发现网上反映到珠海旅游遭遇蚕丝被骗局的网民不少。“网上都说假的,于是就想拿来烧烧看。结果发现所谓的蚕丝烧完后,这个灰烬很硬,要花点力气才能捏碎,正宗的蚕丝烧完后,那个灰烬轻轻一捏就粉碎。”胡阿姨立即向金华市123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投诉,可被告之,跟旅行社出去购物,发现商品质量有问题,得向带团的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局或向购物点所在地的12315反映。
“去问了旅游局,说我已经过了投诉期限,网上看了很多网友向当地的有关部门投诉也都没什么结果,只能自认倒霉。”胡阿姨说。
“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若跟旅行社出去,导游带去指定购物点购买了商品,若商品有质量问题或消费者对产品有疑义等,一般可以凭发票在合同产生的三个月内,向带团的旅行社反映,要求退货。若旅行社不处理,可向我们投诉。”金华市旅游局旅游质监所工作人员介绍说,珠海一带旅游购物退货的有效期一般为半年,现在胡女士购买的产品已经过去9个月,且当时为自愿购买,所以现在已经无法退货。
“旅游购买的产品若有问题,一定要在有效期内进行处理,超过时效就没有办法。”金华市旅游局旅游质监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旅游购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索要发票,一般发票背面都会注明产品退换货的有效期。另外,该工作人员也提醒市民,跟团出去,要慎重购买大额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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