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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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晚,刘女士驾驶长安汽车行驶在江北区松石大道上,车上坐着4名亲戚。一辆货车超车,与长安车发生擦挂后并没减速停下,继续前行。刘女士紧踩油门追赶,在余松路十字路口遇红灯,眼睁睁看着货车越开越远。
接到刘女士报警,江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大队民警很快赶来。可是,长安车上5个人,没人完全记住货车牌号,只是T、0、3、2、6几个字号提得较多,渝A还是渝B没记住。
只言片语中,民警初步确定肇事车为银灰色轻型货车,带棚,驾驶员为男性,30岁左右。值班副大队长罗永久通过长安车上乘客提供的几个车牌数字和车型进行筛选,终于找到肇事货车。该车挂渝B牌照,登记为某货运公司所有,但公司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民警从该车违章处理信息中查询到老板林某电话,立即与其联系。林某称当晚刘某开车,不提供刘某电话。
民警仍然查询并联系到刘某。刘某称在家休息,没有驾车,驾车的应该是林某。民警耐心向刘某讲述相关法律法规,希望他劝说林某投案自首。
昨日,林某和刘某一起来到石马河大队。林某承认了自己肇事后驾车逃逸的行为。由于肇事逃逸,长安车换灯、修理前保险杠和叶子板等大部分开支不能报保险。林某得自掏腰包1000余元修理长安车。林某很后悔,如果当时没有逃逸,报保险公司后自己一分钱不掏。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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