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理赔应注意哪些问题?

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是健康保被保险人发生符合重疾险定义的风险事故时,保险人才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不是随便什么病都是在重大疾病保险理赔范围内的,所以消费者在申请理赔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首先,注意保险法意义上的疾病不同于医学意义上的疾病。
保险法意义上的疾病,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疾病由身体内部原因引起,外部原因如车祸、人为伤害等不属于疾病保险的疾病范畴,而仅属意外伤害保险。二是疾病是后天所患非先天所患,比如先天性心脏病就不属于保险法上的疾病,保险法意义上的疾病是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必须尚未患上的疾病。三是疾病的发生是偶然的结果,非自然发生或者必然发生的,如老年性痴呆症等,因为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事故的发生应具有不可预测性,保险保的就是这种偶然性。
其次,注意区分保险法意义上的“重大”与医学意义上的“重大”。
重大疾病本就是一个保险法上的专门术语,而不是一个医学术语。从医学角度来讲,疾病的发生和法则并没有一个截然可分的阶段,在医学诊疗过程中哪些疾病属于重大疾病,这个疾病严重到什么程度就属于重大疾病,在概念上是模糊的。由于体质和医学条件不同,一个普通的感冒也许会夺取一条生命,一个小的蚊虫的叮咬也会致人死命,一次普通的分娩也有可能导致母婴具亡的惨剧等,但不能将感冒、蚊虫叮咬和分娩也纳入重大疾病之列。那些在医学上属于重大疾病如艾滋病等,也不是保险法的重大疾病。与医学上模糊的大小疾病相比,保险责任的范围却必须清晰准确,否则无法统一理赔尺度,因此,保险条款一般都会用专门条款对于重大疾病作出定义。
所以,消费者在申请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时,一定要弄清楚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要善于区分保险意义上的重大疾病和医学意义上的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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