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释有望缓解理赔难成大问题;为局面

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海商法保险法研究所与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召开研讨会,多位有着多年保险案件司法审判实践的法官聚焦车险理赔难,希望对目前的理赔局势起到缓解的作用。
在交通事故人伤案件中,保险公司对于自费药不予理赔,在车上人员责任险中,被保险人得到赔付的情况也很少。
据悉,目前的交强险条款和商业三者险条款通常会约定: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合同的规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但是,在实际抢救治疗中,有很多超出医保范围的用药治疗,保险公司通常因此拒赔,而引发极大争议。保险人按照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这样的规定的实质是:被保险人赔偿第三者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该约定在事实上减轻或免除了公司对于合同所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还有的法院裁定保险公司赔偿的理由是,交强险以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迅速获得赔偿为目的,其理赔显然无区分是否自费用药的必要。治疗疾病需用何种药物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并非患者所能绝对控制。保险公司欲通过限定患者用药范围来减轻其责任显然有失公平。
专家建议保险公司修改合同,采取开发新型附加保险的办法,将超医保市中院商事庭审判长袁洪涛说,近年来车上人员责任险因为被保险人败诉较多而引起社会的关注。车上人员责任险一般分为驾驶员和乘客两种,争议主要发生在运输公司的驾驶员发生事故上。
据悉,驾驶员基本都能通过社保等方式得到伤残医疗的赔偿,运输公司对驾驶员从法律上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遭到保险公司拒赔。还有的挂靠车辆由于责任自负,这个险种也得不到赔付。私家车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也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能得到赔付。因为车主自己开车出事故,责任自负;借车给他人出事故,按照侵权法的规定借车人有相应的驾驶资格,也要责任自负,车主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这使得借用车辆的保险保障也很容易落空。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相关文章


